乌兹别克斯坦第27届国际建筑展UzBuild 2026

10 - 12 二月 2026, 乌泽展览中心 NEC / 塔什干

消息

正在引入国家建筑控制的新程序

乌兹别克斯坦正在对建设、重建和大修项目的国家建设控制实施改进程序。这将取决于对象的风险类别和功能目的。

从4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将根据项目的风险类别和功能目的,对建设、重建和重大修缮项目实施国家施工控制改进程序。这是由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总统 2 月 5 日颁布的法令规定的。

两个月内,必须制定实施国家建设控制的行政法规草案,规定:

根据风险类别和功能目的,对项目文件审查、国家建设控制对象的程序和频率制定不同的要求;

排除低风险类别的对象和个人住房建设的设计文件审查、设计师监督和国家施工控制的强制性要求,并引入仪器技术检查来检查对象是否符合建筑领域立法的要求施工竣工后对施工领域进行领土检查;

加强建设和领土检查部下属的施工控制检查局检查员以及对高风险类别物体进行技术和设计监督的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责任;

2020年分阶段引入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包括电子文件管理,作为国家信息系统“透明施工”国家施工控制实施的一部分,从6月起试点启动“施工控制”子系统1 塔什干。

国家建设控制框架内的检查和领土检查有权:

发现影响建筑物、构筑物抗震能力、对人类生命健康构成威胁的结构违法行为的,暂停施工安装工作并要求拆除工作;

向法人实体和个人发出强制命令,消除已发现的违法行为,并规定消除设施内违法行为所需的相应执行期限,但不得超过 60 天;

向有关当局和组织提交意见书,以解决暂停、终止和取消设计和施工领域活动的执照和许可证的问题;

对发现劣质建筑材料、产品影响建筑物、构筑物抗震能力、对人类生命健康构成威胁的,提出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建筑材料、产品的建议。

自3月1日起,取消基建工程国家建设控制要求,但预算系统预算资助的项目除外。

将逐步取消现有已竣工建设项目的运营验收程序,并引入通过检查和领土检查发放运营许可证的程序:

对于低风险类别的对象,无论融资来源如何——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

对于公共采购实体资助的项目 -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对于其他来源资助的项目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在引入设施运营许可证颁发程序之前,检查机构涉及国家卫生监督和国家消防监督的地方机构,以接受已竣工设施的运营(公共采购实体资助的设施除外),其中:在设施验收期间,向检查提出设施卫生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符合情况的结论。

建设控制监察局以国家机构的形式获得法人实体地位。正在其结构内设立合规服务处,并在领土检查结构中设立合规控制专家的职位。

自7月1日起,监察局和领土监察局负责人有权审理违反城市规划立法的行政违法案件,同时如果违法者对违法事实提出异议,则保留将案件提交法院的程序。

建设部共和国建筑标准化中心还正在建立综合建筑检测实验室,按照国际标准对设施结构、建筑材料和产品进行全面检测。

8月1日前,在国际金融机构和组织以及合格的外国专家的参与下,计划制定提高建设控制机制效率的建议,规定消除政府机构无效和不必要的职能,以及根据国外经验,私营企业广泛参与这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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