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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进口水泥并向国内市场提供优质水泥的程序
内阁于2020年7月23日通过了“关于简化水泥进口程序并向国内市场提供优质水泥的措施”的第450号决议。根据文件规定,进口水泥产品时,可以在两天内自由流通,而不是之前的28天内。
决议通过:
· 增加产量并为国内市场提供优质水泥的“路线图”;
· 一项引入简化进口水泥程序并监控国内市场水泥质量的计划。
该文件规定了以下程序:
· 首次向共和国进口水泥时 - 为了进行认证(确定是否符合技术要求),进口商在自愿的基础上,在货物运抵海关边境之前向认证机构提交一批水泥的样品。在这种情况下,证书将在 28 天内签发,然后海关当局允许放行货物自由流通;
· 重新进口该制造商的产品时 - 在 12 个月内,如果有此类水泥的证书,则根据认证机构向“海关信息系统“单一窗口”。随后,对于每批水泥,根据货物报关单,定期对水泥质量进行实验室测试,以确保其符合技术要求,并将结果提交给进口商。
如果发现一批水泥样品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在一天内书面通知:
· 给申请人进口商;
· 建设部;
· 国家海关委员会;
· 反垄断委员会;
· 乌兹别克斯坦标准机构。
在此情况下,责令进口商暂停该批次水泥的销售和使用。此外,六个月内进口商将无法利用简化程序将该产品释放到自由流通中。
为研究国内市场销售的水泥质量,责成反垄断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在零售店进行试购。
乌兹别克斯坦标准局奉命在一个月内向内阁提交一份法律草案,其中包括对以下行为的处罚:
· 进口不符合技术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水泥;
· 国内市场水泥产品零售过程中违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