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第27届国际建筑展UzBuild 2027

16 - 18 三月 2027, 乌泽展览中心 NEC / 塔什干

消息

关于批准2021-2025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筑业现代化、加速创新发展战略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

为了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形成建筑和建筑机构和机构的协调发展机制,确保公共管理系统的效率,并逐步在数字技术领域实施:

一、确定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筑业现代化、加速创新发展的主要方向:

领土的城市发展并确保公众有效参与这一进程;

提高城市规划活动的质量和安全;

确保城市规划领域行政程序的高效、合理和透明,并提高建筑行业组织的效率;

城市规划活动数字化,将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引入行业;

完善人才培训、再培训和进修体系,挖掘城市规划领域科学潜力。

2. 批准:

2021-2025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筑业现代化、加速创新发展战略(以下简称《战略》),符合附录1;

根据附录2,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筑业现代化、加速创新发展战略2021-2025年实施“路线图”。

3. 根据附录 3 制定实施《2021-2025 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筑业现代化、加速创新发展战略》的目标指标,规定:

到2025年底,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在“办理施工许可证”领域的国际营商指数中的排名从目前的61.7点提高到78.2点;

到2025年,考虑到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地质、气候、地震和其他特点,国家城市规划规范和规则与国际法规和标准的协调程度至少达到50%;

到2025年,实现总体规划覆盖所有城市和25%的城中村;

确保到2025年在国家信息系统“透明化建设”框架内再创建四个电子平台,并与跨部门信息系统和数据库集成;

到 2025 年,实现“体积”法开发设计和估算文件的实施比例达到共和国建设项目总数的 50%;

到2025年,建筑领域的一所高等教育机构将在国际公认组织的评级中被列入亚洲最佳高等教育机构名单(前1000名)。

4. 制定程序,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以确保公共对施工的控制:

a) 定居点总体规划的批准要考虑公众讨论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住区总体规划的公开讨论按以下顺序进行:

第一阶段——让公民熟悉举行公开讨论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第二阶段——对安置区总体规划草案进行公开讨论(通过讨论、社会调查、收集居民、土地使用者和业主意见等方式);

第三阶段——根据公众讨论的固定结果进行舆情分析;

第四阶段——向公众通报媒体(包括互联网)公开讨论的结果;

b) 正在引入对住区总体规划进行公开审查的可能性,以符合法人实体和个人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社会和国家的利益;

c) 引入一种机制,用于制定替代性的定居点总体规划,或根据不同意拟议的定居点总体规划的公共控制主体的倡议对其进行修改(调整);

d) 委托当地政府当局组织住区总体规划草案的公开讨论。

5.确定自2021年3月1日起:

a) 新建和改建两层以上(不含地下室)、距地面高度超过12米和(或)总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个体住宅建筑平方米通过对设施的设计文件进行强制性审查,并通过建设部下属建筑部门的领土检查建立设施的国家施工控制;

b) 禁止:

开发商——个人和法人,除以建筑和安装工程为主要活动的组织外,独立(以经济方式)在不与建筑组织签订建筑合同的情况下,进行建筑物的建造和重建,两层以上(不计底层)、距地面高度超过12米和(或)总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建筑物;

在不适合此类建筑的定居点功能区内的土地上建造多层公寓楼;

在不审查设计文件的情况下增加现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个人住房)的层数(上层建筑);

增加在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楼层数(通过更改设计文件)而不对更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c) 对项目文件的积极专家意见,只要由专家组织录入国家“透明建设”信息系统“专家意见统一登记册”,即视为有效,但对项目文件的专家意见除外包含构成国家秘密的信息。

6.允许建设部对技术法规领域的国家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以及国外规范性文件的改编进行工程(货物、服务)公共采购直接合同下的城市规划活动,并随后在结束之日起三天内将有关信息发布在公共采购专门信息门户网站上。

7. 建设部(B.I. Zakirov)与有关部委和部门一起确保:

两个月内向内阁提交一项法律草案,规定完善个人住房建设领域的法律监管机制,特别关注确保该领域的地震和消防安全;

2020年12月1日前,将建筑行业电子公共采购程序暂行条例草案提交内阁批准;

在2021年6月1日之前,制定统一的建设行政法规,规定对所有施工过程的监管,从初始许可、设计和估算文件的制定、审查到设施的调试;

2021年6月1日前,向内阁提交在研究国际最佳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保险原则引入设计、勘察和施工活动的建议;

到2021年8月1日,实施建设部反腐败合规体系,到2022年1月1日——获得国际标准ISO:37001(反腐败管理体系)合规证书;

2021年9月1日前,建成“细心公民”电子系统,公民可自主获取建设工程信息,识别违法建设,记录(以照片、视频形式)发现的施工工地违法行为并发送向授权的施工控制机构报告;

到2022年3月1日,在落实国际社会保障协会(ISSA)理念的基础上,制定“建筑工地零伤害”计划;

2022年7月1日之前,制定和实施领土“设计规范”,考虑到城市环境、传统建筑和文化元素的预期目的,以及该地区的自然和气候条件;

从 2022 年开始,每年 12 月 1 日之前制定并向部长内阁提交关于批准明年实施该战略的措施计划的监管法律法案草案,其中深入分析了该战略的实施情况今年的任务。

8. 就业和劳动关系部(Khusanov N.B.)和外交部(Kamilov A.Kh.)与有关部委和部门一起,在2021年6月1日之前研究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加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可行性。国际劳工组织第 167 号建筑安全与健康公约(日内瓦,1988 年 6 月 20 日),并根据结果向部长内阁提交经证实的建议。

9. 财政部(Ishmetov T.A.)、经济发展和减贫部(Norkulov I.I.)每年在制定国家预算参数时,为实施措施领域分配必要的资金《路线图》中明确了该战略的实施。

10.将塔什干市主要建设部门和塔什干市各区建设部门划归建设部管辖。

建设部(扎基洛夫 B.I.)在两个月内审查塔什干市建设总局和塔什干市各区建设部门的任务、职能和组织结构,并向塔什干市政府提出建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11. 建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会议两院:

建立议会对战略的及时有效实施的控制;

每季度在参议院和立法院会议上举行听证会,听取各部委、各地区和塔什干市议会的工作报告,作为该战略实施的一部分。

12. 根据附录4修改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的一些法令。

13. 建设部(Zakirov B.I.)与其他有关部委和部门一起,在两个月内向内阁提交对本法令所产生的立法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提案。

14. 为了有效组织本法令的实施,副总理(拉马托夫 A.Zh.、库奇卡罗夫 D.A.、乌穆尔扎科夫 S.U.):

确定各负责部委的优先任务,以确保全面、及时地实现本法令规定的指标,并协调其活动;

确保必要资金及时拨付、定向支出、足额使用;

每月听取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提出建议,对未能确保充分和及时完成分配给他们的任务的官员采取影响措施,直至解除其职务;

致建设部长 B.I. 扎基洛夫:

在两周内,就建筑业发展的规划优先领域成立跨部门工作组;

采取措施,迅速解决现场在实现本令规定指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5.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第一副总理拉马托夫每季度讨论本法令的执行情况,协调和监督负责执行的机构的活动。和建设部长 B.I.

根据每个季度的结果向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提供有关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的信息。

总统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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