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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设立建筑、城市规划系
在门户网站regulatory.gov.uz上 发表 总统令草案“关于加强公共当局责任和改进城市规划活动领域公共管理体系的措施”。该项目的发起方是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设部。
为统一国家机构在各地区贯彻落实建设部的国家建筑和城市规划政策,有效、高效地解决建筑领域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建筑领域的公共管理体系建设,吸引潜在人员到现场,可以批准以下建议:
- 关于在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和地区设立建筑和城市规划部门;
- 关于在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和地区建筑和城市规划部门以及塔什干市建筑和建设主要部门内设立个人住房和小型物体建设特别监督部门;
- 以建设部下属国家机构的形式建立建筑和施工领域从业人员再培训和高级培训中心,以及协调城市规划领域的创新过程;
- 关于赋予建设部国家单一企业“城市规划文件审查”属地分支机构法律地位。
假设:
A)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设部、地区和塔什干市建筑和建设主要部门的活动将由以下资金资助:
- 预算;
- 财政捐助金额为建筑和城市规划部门、区域建设监督检查部门、国家单一企业“城市规划文件审查”分支机构的活动和服务收入的3%,以及组织招标的咨询中心;
b) 建筑和城市规划部的人员编制将根据总统令附录 4“关于组织建筑和城市规划部的活动”的规定,在领土建设部门的管理和生产人员数量有限的范围内组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根据“关于制定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社会和工业基础设施发展计划的组织措施”的总统令,在每年分配的框架内,确保充分、高质量地履行客户职能限额内,按项目成本的2%分配维护费用;
活动的维持费用将由法律未禁止的城市规划领域的其他有偿政府服务提供,包括建筑和施工部门可支配的剩余资金,金额为 0.18%(不含增值税)两层以下、总面积小于500平方米、距地面高度小于12米的建筑、安装工程建筑及构筑物的造价;
C)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和地区的区(市)建设部门将被清算。设立市(区)总建筑师职务,隶属于建筑城乡规划部门。他将被分配以下主要任务:
- 监督区域发展规划和建设的城市规划文件的执行情况,并将结果报送各区(市)人民政府和建筑部门;
- 制定改善住区建筑外观及其城市规划环境的建议,将其发送给政府当局,并向个人和法人实体提交;
- 向民众(公众)和媒体澄清城市规划问题。
撤销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建筑、施工领域发证、意见职能划归建筑、城市规划部门,建设领域职能划归建设部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建设和各地区主要建设部门。
https://kun.iz/ru/nevs/2021/03/02/planned-to-create-departments-of-architecture-and-urban-planning